第104章 一个人不能身兼三职(第3页)

 尽管她完全不符合昂裙底狂魔的偷拍要求。

 “找个事务所吧,钱分一半,不限男女,找个用得上的异能就好了,最重要的是,不能让他的脸被拍到”

 李梦的要求,让马智涵有点搞不懂。

 那种人渣公布他的信息又怎样,本来就是万人唾弃的存在,谁还在乎他的隐私权啊,就应该让全市知道他的真面目,以后不敢上街。

 “因为这是保护他不被杀的唯一办法”江涛接过李梦的话,回答了对方的疑惑,因为他们不能同时分饰两角。

 你既可以抓人,又可以审判对方的罪行,还可以剥夺他人性命,或者彻底毁掉对方,你觉得谁可以拥有这么大的权力?

 这种事发展到最后,就会诞生出一个怪物出来。

 我觉得你有罪,那你就应该死。

 那么你觉得这种人适合出现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