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2章(第2页)
所以,杨少峰直接摊开书写奏本的纸张,开始挥毫泼墨。
“兖州府宁阳县知县杨、谨奏为修路缺丁。其因:宁阳县道路年久失修,每遇雨水则泥泞难行……请拨阵前所俘鞑虏、他地发配丁犯为劳工往宁阳修路,以赎其罪。”
“以上自兖字起,自罪字止,计字二百零三个,纸贰张。”
“谨奏。”
“洪武元年七月二十八日,宁阳县衙门臣杨少峰。”
按照明初奏本的定制,奏本每幅六行、一行二十四格、抬头二字、平行写二十二字,一页奏本大概能写一百三十二个字,开篇第一行要表明身份,以“谨奏为”三个字做为开端,其中“为”字指的是为什么事情上奏,下面就开始写原因。
大概是为了防止被人篡改,奏本后面还要注明这份奏本一共有多少字,从哪个字开始,到哪个字结束,一共用了几张纸,这些都要在奏本后面写明。
等到墨迹干透,杨少峰便将奏本装好,直接拿去交给了跛五,让跛五安排人把奏本送到通政司。
只要朱重八朱皇帝同意把徐达和常遇春手下的那些俘虏、其他地方官府判了流放的丁犯送一部分过来,宁阳县修路的进度就能大大加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