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64章 一家子极品

顾里正攒着一肚子火,大步走了过来。

 刚刚还嚣张的胡婆子,这会儿看到里正过来,也偃旗息鼓了。

 “一天天的没个消停!”里正沉声道,“说说看,这回又是闹哪出啊?”

 胡婆子把胡二发往前一推:“你来说!”

 胡二发对里正还是有些畏惧的,可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,他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。

 “我家婆娘跟我闹了些矛盾,她便跑到这里躲着,巡逻队的人还不让我们进去,正好里正里来了,你让这些人让开,我把我婆娘带回家去。”

 曹六子急忙开口道:“里正叔你都没看到刚刚那情况,胡二发刚刚打杨兰花下的那狠手,要不是我们给拉开了,估计这会儿都出人命了。”

 “她是我媳妇儿,我想怎样打就怎样打,要你咸吃萝卜淡操心!”胡二发把脖子一梗,叫嚷道。

 “放你娘的狗臭屁!你媳妇儿犯了啥天条了,要你往死里打?”里正一瞪眼,冷声喝骂道。

 “她一声不吭就往外面跑,我家二发逮住她揍她不是应该的吗?”胡婆子在一旁插话道。

 “就是,你们不会没听过说书的讲过吧?女方私自逃跑,杖一百,从夫嫁卖。”胡老蒯躲在胡婆子后面,露出半个脑袋帮腔道。

 里正一噎,这条律法规定他自然是知晓的。

 却没想到这胡老蒯蔫头巴脑的,还能记住大乾律里的条文。

 在中国古代,《大明律·户律·婚姻》也有过类似规定。

 若妻背夫在逃者,杖一百,从夫嫁卖;

 因逃而改嫁者,绞。

 其被夫弃逐,因而改嫁者,杖八十。

 意思是妻子私自逃跑要被杖责一百,还得听从丈夫的处置,可被丈夫转卖。

 若因逃跑而改嫁他人,则要被处以绞刑。

 不过,如果是被丈夫抛弃驱逐后改嫁,只杖责八十。

 这一规定反映了古代男尊女卑的社会观念和夫权至上的婚姻制度,将妻子视为丈夫的附属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