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百四十二章 刺青(第3页)

 秦宇撇了赫连寒烟以后,走到了她的面前,抓着她的衣服,嗤啦一声,就扯掉了。

 “秦宇,你个混蛋,你到底想干什么?你想碰本小姐吗?”

 赫连寒烟整个上半身,都暴露在了空气中,让她神色更加羞恼,紧紧的咬着银牙质问道。

 “呵呵,赫连寒烟,你想多了。在我看来,你的身体并不珍贵,为了害我,都能让周逸祖一个神经病进入。我秦宇算不上好男人,但是,你这幅身体,对我真没有什么吸引力,一点都不干净!”

 秦宇冷笑着说道。

 “那你想干什么?”

 赫连寒烟死死的盯着秦宇问道。

 “你处心积虑的靠近我,乔装成我的妻子,说明你喜欢我,对吧?我也没什么好回报的,就在你身上刻我的名字吧,免得你把我给忘了!”

 秦宇撇了一眼,赫连寒烟胸前的雪白说道。

 “你....王八蛋,你要杀就杀,要剐就剐,别这么羞辱我!”

 赫连寒烟愤怒得眼睛都红了。

 “我也把这句话还给你,你要杀我没问题,但是为什么要动我的妻子呢?用我妻子的形象和别的男人乱搞,不是在羞辱我吗?

 既然,你都可以羞辱我,为什么我就不能羞辱你呢?”

 秦宇怼了回去后,打开了墨水瓶,以前没有发明纹身机的时候,就是用钢针加墨水,给人纹身。

 只不过,那个时候叫刺青。

 至少有上千年的历史了,以前为了惩治犯人,都会在他们脸上,或者胸前刺青,表示这是一个罪犯,一辈子低人一等,被人看不起。

 当然,也有一些武林人士,自己给自己刺青的,就是为了表达对当时官府的蔑视和不屑。

 “秦宇...我错了,我给你道歉。不要在我身上刺青,我求你了!”

 赫连寒烟放下了高贵的身段,因为刺青一但进入皮肤,就很难清除了。

 试想一下,作为风云总商会的“圣女”,身上却刻着“秦宇”两个字。

 这种羞辱,简直比杀了她还难受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