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4章 我们大隋也有自己的食人魔(第2页)

 半日不到,此地已经被拿下。

 沿途各处,皆是跪地俯首的奚族人。

 “哈哈哈!”

 程咬金大笑着,打仗真简单啊。

 擒贼先擒王,他与侯爷合砍几千人,斩杀奚族首领!

 “你笑什么,方才我看见了,你一直躲在盾牌后边。”

 尤俊达从这场恶战中脱险,心情逐渐放松下来。

 “躲?”程咬金连连摇头道:“老尤啊,你这是首次上战场,我教你,先保护自己,才能去杀敌啊,多学着点吧。”

 “你说的……似乎有点道理。”

 尤俊达听后陷入沉思,那他以后也得改变下路数了。

 “天宝将军,让你找的人如何了?”

 武信杀了奚族首领,又大发善心,怕其一个人在路上寂寞,将其全家一并送走。

 如今,他还需要一个傀儡,来达成控制奚族部众的目的。

 “找到了。”

 宇文成都挥挥手,士卒拎出来一个奚族人。

 此人是原首领的侄子,在族内有一定的威望。

 若是由他出面,可以安抚当地的奚族百姓。

 至于其他不服的人,大可以用刀解决。

 在武信整顿此地的时候,其他隋军攻打奚族诸地的消息不断传来。

 这突如其来的攻势,的的确确打的奚族措手不及。

 何况首领直接被杀,更是造成了部族内混乱,无人指挥的场面。

 一时间,除了武信这里以外,奚族另外的势力也相继被隋军占领。

 只有东北方位较远的地方,暂时没有隋军进攻,得以幸免于难。

 对于这种大胜的情况,武信几乎是早就有心理准备。

 奚族说好听点,是一个国家。

 不好听点,那就是由一群吃不饱,穿不暖的人组成的部族。

 像这种部族,无论有多少人,多少兵马,没有刀枪甲胄供给,又有什么用?

 大隋不同,将士的刀枪甲胄齐全。

 一个穿甲胄的隋军,能顶十几,三十几个不穿甲胄的奚族人。

 何况穿甲胄的隋军不止一个,而是成千上万。

 双方战力相比较,根本不是一个级别。

 “把这些顽固不化的人统统挖个坑埋了。”

 武信本以为首领死了,多数人被杀怕了,全都老老实实服从他的命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