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零七章 约定(第2页)

“头发未干最好不要睡下,免得头疼。”

沈兰乖巧应下,“好,我只是要去吃点东西,你要一起吃点吗?”

萧寂没有理由拒绝。

两人挤到厨房里,把锅里温着的饭菜端出来。

饭菜一直温着,口感上会差许多,但两人并不介意。

沈兰在外时吃饭从简,能在家里吃上一口热饭热菜已属不易。

饭后,萧寂离开后不到两个时辰,小院来了一家三口。

“沈姑娘,大少爷将我们三人的卖身契送了过来,以后您就是我们的主子了。”

沈兰对这家人有些印象。

男人是车夫,他妻子是萧府粗使婆子,女儿十一岁,听说小时候发烧烧坏了脑子,耳朵也听不见。

沈兰明白萧寂的意思,有时候她确实没空做家务。

而且有个车夫,出门也会方便很多。

她收下他们三人的卖身契,给他们安排了两间屋子。

其实她这里真不大,住不下太多人。

男人姓方,拘谨地说:“姑娘不要忙活了,大少爷给我们安排了地方住,就在这条巷子口,很近的。”

萧寂想得十分周到。

沈兰也确实不喜欢和陌生人住一起。

“好,那以后你们的月银从我这里领,就不要听你家大少爷的话了。”

男人笑了笑,憨实地说:“大少爷交代过,以后都听您的。”

沈兰伸手摸了下小姑娘的脑袋,问:“她叫什么名字?”

“没正经名,就叫囡囡。”方家婆娘拉着女儿跪下,磕头说:“还请姑娘赐名。”

沈兰知道,大户人家的小丫鬟许多都是留着主子赐名的,这样才亲近。

“她长得可爱,就叫雪儿吧。”

雪儿笑了起来,嘴角有个小小的梨涡。

“明天带她过来,我给她检查一下耳朵。”

方家夫妇都知道沈兰擅长医术,夫人的身体就是她调理的,喜不自胜。

或许大少爷送他们过来就是因为这个。

如果换做别的正常的孩子,沈兰还真不一定会收。

送走这一家三口,沈兰锁上院门,准备回房睡觉。

屋顶有轻微的响动,沈兰一开始以为是野猫之类的,结果抬头一看,就见一道黑影从天而降,手中的利器直逼她的脑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