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51章 约见(第3页)

 “在会议上,领导特意提到了你的这个案子。”

 “卷宗我们都看过了,已经够得上公诉的标准了。”

 “检察署那边本来想要找你们聊聊的,不过,被我主动接了过来。”

 “这案子的性质,我想你也清楚。”

 “另外还有这个罪名,你也算是开了一个先河了。”

 “一旦开庭公告发出来,社会的影响力太大了。”

 “可以说,是咱们国内历史上,第一例因为私家车阻挡救护车,引发的刑事案件了。”

 “如果开庭的方式又是刑事自诉,这个口子一旦打开,肯定会对有些东西造成不小的冲击。”

 “其实,我们领导本来想要跟法院沟通一下,直接转成公诉案件的。”

 “只不过,你们提交的卷宗里,有一份‘不予立案’的证明。”

 “治安局那边,同样也很被动。”

 “所以,你看.......”

 金胜不傻,一听就明白了,这是上面考虑到了影响。

 特别是这个案子的性质,以及自诉的罪名,估计让有些人坐不住了。

 另外,自己所提交的立案材料,在专业人士的眼中看来,胜诉的概率还是不小的。

 而且一旦胜诉,公诉机关绝对会被上级领导问责。

 所以他们现在很被动。

 当然,检察署完全可以强行推动自诉转公诉,引用《刑事诉讼法》‘涉及社会公共利益’这一点就够了。

 但是治安局会难受呀!

 ‘不予立案’的证明是他们开的。

 所以需要律所这边主动去法院申请,移交给检察署审查、公诉。

 然后治安局再从中帮忙侦查,把坏事转变成一份功劳。

 这叫‘方式方法’。

 金胜心里明白,这个案子,检察署已经不可能放手了。

 就跟狗熊看到蜂蜜,死都要舔一口。

 估计哪怕律所不同意,检察署为了自保,绝对会强行推动。

 眼下还能留下商量的余地,已经算很好了。

 在心里叹了一口气后,金胜开口说道:“这样吧!我跟委托人商量一下,尽快给你答复。”

 “不过我觉得,问题应该不大。”

 “毕竟委托人的意愿,还是希望对方能为他的行为,付出代价而已。”

 “但是.......”

 “我需要你也帮我一个忙,不涉及原则性的那种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