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2章 善意第三人(第2页)

 “他们说,无法证明宠物店的这条狗就是我的,因为嘟嘟脖子上写着名字的狗牌没有了。”

 “可是那明明就是我的嘟嘟,他一看到我就一直想从笼子里出来,一直叫唤。”

 说到最后的时候,语气里甚至带着点哭腔。

 宠物养的时间久了,确实会有感情,特别是小猫小狗这种。

 王静静也拿着手机,等着金胜的指示。

 “根据《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狗作为一种动产,可以被个人所有,因此属于个人财产。?”

 “你让她把转账证明拿给警察看,在说明情况后以盗窃的名义,正式报警并要求立案。”

 “8000块钱,已经达到了盗窃罪的立案标准,属于数额较大级别的。”

 “偷狗的一旦被抓获,量刑标准会在二到三年。”

 “一旦立案后,你朋友可以要求申请进行dna验证。”

 “只要能确定那条狗是你朋友所有,那就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返还。”

 “如果对方说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这条狗,并且支付了合理的价格,那么可以让对方出示付款证明。”

 “如果对方有这个证明,那么就能顺藤摸瓜,帮助警方找到偷狗的人。

 “不过你的朋友,可能就需要前期支付合理价格的方式从商贩处先买回??来。”

 “但是这个钱,可以向偷狗的人申请赔付。”

 “如果对方说是用的现金支付,也没有任何证据来证明,那就得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。”

 “你朋友就完全不用付任何的费用,把狗给拿回来了。”

 “至于有没有犯罪,那就需要警方去调查后才能知道。”

 金胜慢慢的口述,王静静飞快的打字,不时还停下来再问一遍。

 “呼...终于搞定了,手都给我累抽筋了。”

 大姑看到王静静在甩着手,忍不住说道:“你刚才为什么不把手机给金胜,让他直接发语音过去不是更方便。”

 “额.......”

 王静静的脑门上,垂下了三条黑线,目光有点呆滞的看着大姑。

 绝杀。

 大姑也没管她,转头看向金胜问道:“小胜,都知道了这个东西是自己的,那为什么还需要花钱买回来呢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