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04章 判决出炉(第2页)

 “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,与本案并案审理。” 

 “被告人毛雪芳,业已当庭承认其犯罪事实” 

 “综上,根据三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、性质、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。” 

 “依照《刑法》第二百七十条第三款,第二百五十八条、第三百零五条,第三百零七条。” 

 “第二十五条第一款,第七十二条第一款,第七十三条第二款,第六十四条。” 

 “依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、第一千零八十七条” 

 “判决如下:” 

 金胜一边听着法官点出的法条,一边在心里对照着。 

 前面是依次点出了‘侵占’、‘重婚’、‘伪证’、‘妨害作证’,四个罪名。 

 最后一个罪名,估计是给周阳和徐美凤两人的。 

 毕竟犯罪的主体、主观、客观都不相同,不适用一个罪名。 

 之后是关于适用减刑、缓刑的法律依据。 

 这应该是给毛雪芳准备的。 

 民事部分,金胜听到了离婚、财产分割等等。 

 法官考虑的很全面,几个因素全都照顾到了。 

 “全体起立” 

 书记员的声音响起,众人尽皆起身。 

 这是宣判的必要形式。 

 主要是为了彰显法律的严肃性,法庭的权威性。 

 “一:被告人周阳,犯‘侵占罪’、判处有期徒刑2年,并处罚金1万元,犯‘重婚罪’、判处有期徒刑1年,犯‘妨害作证罪’、判处拘役6个月。” 

 “数罪并罚,决定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,罚金1万元。” 

 “二:被告人徐美凤,犯‘侵占罪’、判处有期徒刑2年,并处罚金2万元,犯‘妨害作证罪’、判处拘役6个月。” 

 “数罪并罚,决定判处有期徒刑2年,罚金2万元。” 

 “三:责令被告人周阳、徐美凤,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一月内,返还自诉人陈伊婷37万8千元整。” 

 “四:被告人毛雪芳,犯‘伪证罪’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缓期一年执行。” 

 “五:准予自诉人陈伊婷,与被告人周阳离婚。” 

 “六:自诉人于婚前出资的25万元,经审理认定为购房款,符合‘夫妻共同财产’特征,应当予以正常划分。” 

 “法庭在征询了双方意见之后,决定将位于海悦小区11栋,1502室房产,予以售卖。” 

 “扣除本应归还的银行贷款之外,其余金额将会以被告人40,自诉人60的比例进行分配。” 

 “如不服本判决,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。” 

 “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魔都市第一中级法院提出上诉。” 

 “书面上诉的,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,副本两份。” 

 “宣判完毕,现在退庭。” 

 “咚” 

 “请法警将被告人带回,继续羁押。” 

 随着法槌的落下,案子到这里暂时告一段落了。 

 金胜这一方,可以说大获全胜。 

 该拿的一分不少,该送进去的也都进去了。 

 法官的判罚也都比较合理。 

 完全属于能接受的范围。 

 只可惜,毛雪芳目前身怀六甲,免疫了小案子攻击。 

 但上次的庭审中,金胜已经看出了些许苗头。 

 总结下来,就是‘资金一断、感情就散’。 

 情人,最后难免会分离。 

 白头并非雪可替、相守还得看钱币。 

 哎 

 谁的生活不是‘柴米油盐’。 

 喝西北风的相濡以沫,跟随时享用的山珍海味比起来,毫无胜算可言。 

 你要问相不相信爱情,麻烦先v个两千看实力。 

 等法官和法警等工作人员走后,金胜也开口道:“咱们走吧!” 

 “好” 

 两人起身朝着外面走去。 

 刚踏出法庭门口,金胜就看到走廊上,周家两兄弟已经等在那儿了。 

 双方顿时四目相对。 

 周德才满脸的怒容,咬着牙道:“好哇真好” 

 “陈伊婷,自打你嫁进来,我们可从没有亏待过你吧!” 

 “平时知道你们工作忙,你妈甚至还经常去帮忙收拾。” 

 “为的就是让你们能不那么累。” 

 “这些事情,你难道都忘记了吗?” 

 “我是真没想到,原来你还是个白眼狼啊!” 

 陈伊婷微微低垂着脑袋,没有反驳。 

 金胜知道,跟这种人多说无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