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55章 谁主张,谁举证(第3页)
听着两人之间快问快答,张琴已经猜到了金胜的想法。
对着王宇豪比划了一个大拇指,示意稳了。
金胜很快完善一些细节。
随即又开口道:“叔叔,这个钱应该有机会能拿回来。”
“但您首先要记住一点,如果对方打电话,或者发信息过来。”
“提到‘押金’这两个字,您一定要直接反驳对方,千万不要承认。”
“或者干脆什么话都别讲,保持沉默。”
“这是为了防止对方套您的话。”
“一旦被录音,那情况就不妙了。”
“剩下的那些事情,我会交待给宇豪,让他出面就行。”
对于金胜说的话,王弘文还是非常信任的。
毕竟是自己儿子的领导,多多少少总得了解一下。
更别提金胜的简历、视频,网上那是一搜一个准。
“好好好....实在太感谢金律师了,这事让你费心了。”
“上次让小豪约吃饭,你们一个个的都太忙,根本没时间。”
“这次不管怎么样,我是一定要请你们吃饭的。”
“当然,这个时间就让小豪安排。”
“金律师,千万不要再推辞了。”
还没等金胜回答,站在一旁的王宇豪立即弯腰凑过来道:“爸,这事儿就交给我了,等安排好了我再通知你。”
王弘文一听,立马高兴的回道:“好好好....那就这么说定了。”
“小豪,把这事给我放在心上。”
“.........”
父子俩一唱一和的,直接就把吃饭给定好了。
金胜笑了一下没反驳。
至于张琴这个大吃货,压根都不用询问意见。
挂掉电话后,金胜把手机递还给了王宇豪。
“还需要我教你怎么做吗?”
王宇豪迟疑了一下,带着点不确定的口吻道:“金律,你意思是不是往‘订金’上面靠。”
“利用它的特殊性,把这笔钱给要回来。”
金胜点了一下头道:“差不多是这个意思,但你知道怎么操作吗?”
王宇豪本科和研究生两个阶段,主修的都是刑法。
对于民法跟合同法,有所了解但不多。
听到这个问题后,皱着眉头在那儿思考。
张琴倒是懂,但金胜这么问,明显是在考校对方。
她只能默默站在一旁,没法开口帮忙。
等了一会儿没见回答,金胜提醒道:“你仔细看看租赁合同最后一排。”
“上面明确写着合同一旦签订,就需要2个月的租金作为‘押金’。”
“可合同前面标注的租金,是每个月块。”
“最重要的是,房东并没有在上面签字画押,也没有打过收条。”
“那这笔20万转账是否属于‘押金’,那就是存疑的。”
“只要我们坚持,这笔钱就是‘订金’,它是作为房租预付款来进行的一个支付。”
“另外再加上一点,当天在签订合同的时候,之所以要把日期延后10天。”
“是因为租赁人,在口头上跟房东做过一个约定。”
“需要他先把消防喷淋、办公室隔出来之后,你们才会开始搬入。”
“但很显然,他在微信聊天中矢口否认了这一点。”
“也就是违反了口头约定。”
“虽然在很多时候,想要证明这种‘约定’会很难,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?”
“我们能用来辅助证明,可对方连根毛都没有。”
“民事诉讼的基本举证规则。”
“谁主张,谁举证。”
“所以....你明白了吗?”
王宇豪双眼放光,连连点头道:“我知道怎么做了,谢谢金律。”
金胜笑着摆了摆手道:“咱们目前虽然专业干刑事这一块。”
“但很多法条都是触类旁通的。”
“特别是民事这一块,能涉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。”
“平时有空多看看,总没坏处。”
张琴和王宇豪不约而同的点了点头。
这可是金玉良言啊!
“哦...还有,张律你私下帮着宇豪一起处理叔叔这个事吧!”
“他还没有独立执业的资格。”
“别被人抓了小辫子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