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章 黑云压城城欲摧,山雨欲来风满楼(上)
驿递快骑独孤丑奴飞驰在岷山群山万壑中。
春末夏初,岷山、白龙江流域春意盎然,不过驿道却只是一条宽约两米、一侧就是深邃峡谷的险峻山道,如果马匹突然失蹄下场只能是万劫不复。
故此,马匹、骑士都要精挑细选,二者的配合也要十分默契,独孤丑奴骑的是一匹当地出产、走惯了山道的羌马,虽不甚高大,但身型健壮、经验丰富。
这还不够,山道上不时有落石、断木阻拦,需要骑士拥有一刻也不能松懈的警惕心以及足够的应变能力。
这样的山道速度显然快不起来,但在独孤丑奴的驾驭下依旧称得上“飞驰”二字,很显然,他是一个极优秀的骑手。
群山万壑中,山谷里、山顶上都住着诸羌,自然也有盗匪,这条驿道名义上掌握在诸羌手里,但依旧不时有盗匪出现,光是普通的驿递骑手显然不行,阿尔金山同样如此,故此,律庆最终选择了让黑曜都来担任此任。
时下辽人在陇右出现已经不算奇事了,一般人显然不敢打驿递快骑的主意,何况他们一看身上就没有什么财物,若是真下手了黑曜都显然不会放过的,故此,除非吃了熊心豹子胆抑或脑子进了水,极少有盗匪或者部落胆敢对他们下手。
既然是黑曜都,应该有的装备自然一应俱全。
轻质棉甲,铁盔,五斗力骑弓,两斤半骑刀,短弩一个不少,连辽国新出的三倍单筒望远镜也配备了一个,这条路他走过不下十次了,自然是轻车熟路,也曾遇到不识相的,若是人数不多自然被他打发了,若是人数较多,则需要大大方方亮出身份。
对于一个轻易就击败了号称三十万迭部诸羌的势力来说,辽国实在太可怕,没有人胆敢捋其虎须,加上现任大首领伏成、与各方都熟识的大豪姚佳源的存在,还是十分安全的。
这一次独孤丑奴一路畅通,既没有遇到骤然出现的石块或断木,也没有遇到拦截的盗匪或者部落,几日便抵达了阶州附近。
以他的年纪和能耐,若是在正经的黑曜都里,此时多半已经成了一个营都指挥使了,但这就是现状,随着律庆控制下的大辽帝国愈发庞大,军人的晋升愈发困难起来,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,连律庆也是无可奈何。
不过,按照规矩,独孤丑奴干完今年后就会回归正式的黑曜都序列,他准备就在西海、陇右一带干,他从小就生活在这里,熟悉这里的一切,也喜欢这里的一切。
如果没成为律庆的手下,或许他现在最多只是阿柴部一个普通的“少年勇士”,但现在的他明显知道自己进步得可怕,按照他自己在内心的想法,若是阿柴部只有他一人投靠了辽国,他完全有能力统领整个阿柴部。
他崇拜伏骞,打心底里崇拜。
他是知道的,若是将他放在伏骞那个位置上,就算身后同样有大辽帝国的加持,他也是不可能在吴曦事件中不但出色的完成任务,还能安然脱身的。
故此,他必须将伏骞亲手写的信件交到王喜手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