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大悍匪二狗小兄弟
第11章 各人情况(第3页)
就这样,陈峰当上了老板,吴宝玉成了饭店掌勺师傅,每天过着“人生苦短啥也不管”的小日子:“我就只管赚我的窝囊废,反正自主创业的事我是再也不来了。消停的给人打工,他不香吗?”
不过话又说回来了,陈峰这小子空有梦想,但是他实在不是当老板的料。他总看着别人当老板发了财啊,但是到他这他就玩不转了。
所以这饭店的生意啊,也让他搞的是半死不活的。所以不忙的时候啊,他也会到处转悠,一是呼吸一下广州鲜甜的空气,二是出去的时候啊,能结交社会上的朋友。
于是过了不长时间,他就在一次酒局上认识了邓永良。这个案子开头的时候啊,我重点介绍了一下他。因为同在广州混啊,他俩居然就这么机缘巧合的就碰上了。
邓永良已经好几章没见了,我们看看他在这边混的如何呢?
他1992年的时候啊,来到了广州当保安,直到1994年的时候啊,他还是当保安。
因为他喜欢这身皮,所以干的那是不亦乐乎。除了每月有500块的工资以外啊,还能私下整点外快。
铁子们是不是很好奇啊,一个保安怎么弄外快呢?对吧?那必然不是正经生意啊!
就挑一个他干的最红火的说吧,他经常倒卖假币。
他当保安最大的好处,就是可以认识很多人。
一来二去就跟倒卖假币的混熟了,他也就自然而然的参与其中。他从广州这边低价拿货,然后找机会去到北方城市,联系下家销售,主要是赚这里面的差价。
按理说都两年了,他也该赚到点钱了吧?
然而并没有。老骚毕竟是老骚啊,他能有这么个外号,就充分说明他是个老色批。他最大的爱好,就是找女人。据他被捕后亲口交代啊,他沾染过的女人超过500个!
这比一纸残崔宝纯还优秀。崔宝纯自己说才有100多个,所以属实是蜡笔,不叫蜡笔,色棍一根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