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5章 侥幸逃过一劫
这个时候,钱和烧车的问题,暂时成了谜,因为马汉庆还没有被逮住。
不过,根据张军的交代,整个案子脉络己经非常清晰了。
1996年11月,武汉法院公开审理此案,判处张军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法院的判决书上写明,同时追缴赃款253,924元,这笔钱返还给了武汉有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。法院没有认定张军获得了赃款。
另外,帮助周望弟藏钱的两个人,一个男的姓周,是周望弟的亲戚,被判了三年,另一个女的姓韩,判了两年。
之后,张军于1996年年底被执行枪决,这次抢钱的案子就算完结了。
当然了,警方并没有放弃对马汉庆的追捕,这小子可不是一般的能跑能藏,接下来就到了他的表演时间。
1996年1月10号,做完案子后,当天下午,马汉庆赶紧去了法院,处理他弟弟的案子。当晚,他和周望弟见了面,自己至少分了20万块钱。
回到父母家后,他在地板下藏了2万,然后没通知周望弟,收拾东西,立马溜了。
第二天,他带着女朋友彤彤去了麻城,住进了彤彤姐姐家。彤彤当然不知道他干了这些破事。
经过一夜的折腾,马汉庆决定立刻动身去南方躲避。可从麻城往南走,必须要经过武汉,没办法,他只好坐车先回到武汉,当晚住在一个朋友家。
1月13号,他来到汉口,坐车又去了汉阳,这一路上的警察不多,查的也不严。
十西号上午十点,他坐大客车要离开武汉,可这个时候,情况不一样了,警方己经确认了马汉庆的身份,全程都在搜捕他。
当他坐的客车经过武汉时,突然被警方拦了下来,要挨个检查。马汉庆差点被吓死呀,现在跑都跑不了了,怎么办呢?不行,只能硬拼了,他手里还有一支五西手枪,他偷偷顶上火放在兜里,只要发现不对劲,就立马开枪。
两个持枪的武警上了车,通知要挨个检查身份证。马汉庆身上,有个广东人的身份证,但照片跟他的相貌相差很多,年龄是1970年,没办法,总不能用自己的真实证件吧,他壮着胆子,把广东身份证递了上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