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官江汉

第123章 由小见大(第3页)

 

但李章却言“若为讨贼而死,无遗恨也!”

 

后来李章大胜之后如实的将事情汇报给朝堂,光武帝也没有怪罪反而奖赏。

 

可以说李章的例子与孙坚的这回的行为完全是一样的。

 

于是当得知这段典故之后,不少人顿时不再反对。

 

大汉朝就是这样,只要有前例可循那么什么都可以商量。

 

不过话说回来,这也是平民百姓很难出人头地的原因。

 

毕竟经义典籍可以学,但这种朝堂典故却没有什么书籍会总结。

 

即便是世代公卿的士族内部,往往也只有重点培养的子弟才会传授。

 

耳濡目染相传之下,这些名门弟子自然熟知朝堂典故。

 

要知道知识壁垒可远不止经义典籍那么简单,更包涵着为官治政的经验。

 

就比如乐浪王氏,治水便是一绝,没有机会实操的平民士子怎能比得过

 

……

 

且不说黄琬与马日磾如何不甘。

 

在司空丁宫保持沉默,许相与崔烈意见一致的情况下,此事算是告一段落。

 

朝堂检录孙坚前后战功之后,决定封其为乌程侯。

 

说实话,单从这个封赏来说就能看得出天子和三公九卿的想法了。

 

孙坚是富春人,封其为乌程侯算是一种仅次于富春侯的封赏,要知道吴郡的富春县和乌程县可是相距不远。

 

毕竟这次朝堂可是直接跳过了亭侯、乡侯,直接封的县侯。

 

这说明天子和诸位公卿的想法与崔烈一致,都担心日后叛乱无人用心平乱,这才特地对孙坚重赏以示态度。

 

即便日后礼崩乐坏,那也得先撑下去再说。

 

所谓饮鸩止渴,便是如此。

 

不过孙坚的封赏好解决,但魏哲这边就麻烦了。

 

因为他已然是县侯,上升空间可不大了。在这种基础上再要重赏,还真不好安排。

 

尤其天子心中还惦记着高句丽呢,更要为以后的赏功留下余地。

 

于是几番思量之后,天子只能想了个变通之法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