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30章 离奇的审判方式(第3页)
哪怕在丰安城,哪怕是赵颜的背景,和本身的官位,都没有资格当堂执行死刑。
或者说,在大明帝国当中,唯有明皇,才有死刑的决定权。
对于死刑,赵颜这样的朝廷命官,仅有审判建议权,但没有执行权。
人命关天,哪怕在大明,死刑也绝不是一件小事情。
别说丰安城主赵颜了,哪怕是在幽州城的幽州刺史,金身境的武道宗师,高正高大人,都不能对犯人执行死刑。
这些卷宗,会统一送到京城,由京城中的大人们审核,最后由明皇判定后,才会做出执不执行死刑的决定。
当然,这只是明面上的死刑的判决和执行方式。
对于那些当官的大人物来说,将一个普通百姓至于死地,手段实在是太多了。
他们完全用不到这么官方,这么正式的手段。
在这个不讲究人权,不讲究卫生的时代,一个没啥背景,没银子的,能被主官审判为死刑的罪犯,在第一次被押着上堂,还未陈述案情之前,有很大的可能,会挨一顿毒打。
这顿毒打,打的是案件双方,也就是原告和被告。
不管有错无错,只要上衙门告状,就先抓起来打一顿。
打一顿后,主审官员才会让双方陈述案情。
这样离奇的判案手段,是大明官场的一种潜在规则,每一个主审官,用的都得心应手,而且对这种手段,赞不绝口。
虽然不人道,但能提高极大的判案准确率,破案效率,也有很大的提高。
毕竟,宁愿挨打都要告状,这说明那是真的有冤屈。
而对于没有背景的死刑犯,主审官判处他死刑的时候,其实已经可以确定,此人必死无疑了。
在官场上,卷宗转移,等待皇帝确认死刑能执行下来的流程太长了。
而且,管辖区域经常出现死刑罪犯,那在一定程度上,可以反应出当地官员对百姓的教化责任,有很大的失职。
所以,这些罪犯根本等不到明皇的判决,甚至,等不到卷宗从衙门中出来,就已经死在阴暗的牢房了。
他们会在主审官的授意下,“被自杀”,或者“被病死”,“被越狱”等。
赵颜选择的,同样是这样的方式,能被她认定死亡的罪犯,就没必要多活个一年半载了,还是早死早超生,下辈子做个好人吧。
黄安不是好人,赵颜也不是大善人,他们两个可没多少时间和精力,浪费在这些能在大明,能在他们两个的手上,都被判处死刑的大恶人身上。
城主府衙门的审判大会,开得如火如荼,围观之人越来越多。
每结束一个案情,围观者都会欢呼雀跃。
有关案情的相关,都会在极短时间内传出去,成为城内百姓茶余饭后的谈资。
更有机灵的说书人,就守在吃瓜的第一现场,现场对案件进行艺术加工,帮着传播开来。
而随着案情传播的越多,其造成的影响力越大,前来城主府主动看热闹的人,也就越多。
同时,赵颜的青天大老爷名声,传播的也越来越广,获得的认可也越来越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