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. 第 2 章
沈确望着某个人落荒而逃的身影更加确定了。
她就是辛禾。
烧烤店的老板一看有人要逃单,急忙跑出门,大声喊着:“美女,你还没结账啊。”
沈确对着自己桌上的人,留下一句,“记得帮她结一下账。”然后急忙冲着辛禾逃离的方向追了出去。
辛禾几乎是下意识地从烧烤店夺门而出,一路跌跌撞撞地狂奔。直到跑出了一段距离,她的大脑才渐渐从慌乱中回过神来。
自己居然连账都没结就直接甩手走人,这不就是典型的吃了人家的霸王餐吗?
她低头抠着手指,指甲划过皮肤,带来一丝微弱的痛感,却也抵不过她内心反复的纠结。
她知道,自己应该回去,哪怕只是结个账,道个歉,可内心的害怕和再见到那人的恐慌和羞愧像两座大山,死死地压住了她那仅剩的勇气,让她再也迈不出那一步。
可是,吃霸王餐这件事也太不道德了吧。
要不然,再回去一趟结账吧,但是如果回去了就会遇到那个人,那要不找一个店门口无人在意的角落里蹲一会儿,等那个人走了,自己再进去结账。
一黑一白的两个小人在她心里不断地博弈争吵,一时半会都没有吵出一个头绪。
辛禾盯着路灯下那只光秃秃、灰扑扑的左脚丫,心里瞬间涌起一股莫名的丧气。
整个人像是被抽走了所有的精气神,她垂头丧气地低下头,下意识地紧咬着嘴唇,似乎想用这种疼痛来缓解内心此刻的慌乱。
她无力地蹲在路边,把脸深深地埋在双臂里,仿佛这样做就能把自己藏起来,就能躲避这糟糕透顶的现实。
自己怎么这么倒霉?不仅脑子一热忘记结账,甚至还跑丢了一只拖鞋。
就当她蹲着反复懊悔的时候,耳边传来“吧嗒”一声,她抬眼一看,一只拖鞋从天而降。
“怎么?继续打算装作不认识我?”
辛禾心里忍不住轻轻叹了口气,为自己默默默哀了三秒,眼下这种窘迫的感觉。
简直就跟穿着睡衣、顶着油头下楼扔垃圾,结果意外撞见前男友一样,让人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。
她觉得人生中应该没有比此刻更加让人尴尬的想要社死吧!
虽然说沈确并不是她的前男友,但如今的她真的一点都不想见到他。
她闭了闭眼,仿佛在给自己打气,然后缓缓睁开双眼,脸上微微调动着肌肉,勉强挤出一丝笑容,站起身来,朝着他轻轻点头。
“哎呀,刚刚走的急,没看清?请问,您是哪位?”她一边说着,一边用眼神悄悄打量观察着面前的这个人。
嗯,不出所料,面前这只狗比以前更好看,更壮实,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他看着也比年少的时候看着更加有钱了......
真是三十年河东,三十年河西,莫欺少年穷,看着穿衣打扮也不像之前一样寒酸了。
在辛禾的印象里,高中的沈确阴郁,冷漠,孤独,瘦弱,浑身像是一只竖起身上所有刺的刺猬,然而现在的他完全看不到之前的影子。
现在的他浑身散发着一种淡漠,唯我独尊,老爹我就是这么牛的气质。
尤其在路灯下的那双桃花眼也比之前更加好看,也更加让人心动。
即使两人多年没见,沈确还是第一眼就看出了面前这个人在逞强欢笑。
就这个尬笑的表情他可是熟悉极了,就跟她当年看到沈嘉安星星眼讨好他时一样,简直就是如出一辙。
果然,即使多年不见,面前的这个笑依旧一如既往的让人讨厌,喜欢不起来。
沈确眼神一暗,看出了她的死鸭子嘴硬,有些撒气坏心眼地抬手又再次压低了她的帽檐。
“别笑了,很丑,本来不好看的脸现在更难看了,活脱脱的就像抹了死人粉一样白。”
随后,用脚踢了踢脚边灰扑扑的拖鞋,“呐,今天好心泛滥,积攒一下功德,充当一下拖鞋侠,给某个落荒而逃的人专程送拖鞋。”说完,从裤兜里伸出手指,有些嫌弃地指了指地上灰扑扑的拖鞋。
她就是辛禾。
烧烤店的老板一看有人要逃单,急忙跑出门,大声喊着:“美女,你还没结账啊。”
沈确对着自己桌上的人,留下一句,“记得帮她结一下账。”然后急忙冲着辛禾逃离的方向追了出去。
辛禾几乎是下意识地从烧烤店夺门而出,一路跌跌撞撞地狂奔。直到跑出了一段距离,她的大脑才渐渐从慌乱中回过神来。
自己居然连账都没结就直接甩手走人,这不就是典型的吃了人家的霸王餐吗?
她低头抠着手指,指甲划过皮肤,带来一丝微弱的痛感,却也抵不过她内心反复的纠结。
她知道,自己应该回去,哪怕只是结个账,道个歉,可内心的害怕和再见到那人的恐慌和羞愧像两座大山,死死地压住了她那仅剩的勇气,让她再也迈不出那一步。
可是,吃霸王餐这件事也太不道德了吧。
要不然,再回去一趟结账吧,但是如果回去了就会遇到那个人,那要不找一个店门口无人在意的角落里蹲一会儿,等那个人走了,自己再进去结账。
一黑一白的两个小人在她心里不断地博弈争吵,一时半会都没有吵出一个头绪。
辛禾盯着路灯下那只光秃秃、灰扑扑的左脚丫,心里瞬间涌起一股莫名的丧气。
整个人像是被抽走了所有的精气神,她垂头丧气地低下头,下意识地紧咬着嘴唇,似乎想用这种疼痛来缓解内心此刻的慌乱。
她无力地蹲在路边,把脸深深地埋在双臂里,仿佛这样做就能把自己藏起来,就能躲避这糟糕透顶的现实。
自己怎么这么倒霉?不仅脑子一热忘记结账,甚至还跑丢了一只拖鞋。
就当她蹲着反复懊悔的时候,耳边传来“吧嗒”一声,她抬眼一看,一只拖鞋从天而降。
“怎么?继续打算装作不认识我?”
辛禾心里忍不住轻轻叹了口气,为自己默默默哀了三秒,眼下这种窘迫的感觉。
简直就跟穿着睡衣、顶着油头下楼扔垃圾,结果意外撞见前男友一样,让人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。
她觉得人生中应该没有比此刻更加让人尴尬的想要社死吧!
虽然说沈确并不是她的前男友,但如今的她真的一点都不想见到他。
她闭了闭眼,仿佛在给自己打气,然后缓缓睁开双眼,脸上微微调动着肌肉,勉强挤出一丝笑容,站起身来,朝着他轻轻点头。
“哎呀,刚刚走的急,没看清?请问,您是哪位?”她一边说着,一边用眼神悄悄打量观察着面前的这个人。
嗯,不出所料,面前这只狗比以前更好看,更壮实,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他看着也比年少的时候看着更加有钱了......
真是三十年河东,三十年河西,莫欺少年穷,看着穿衣打扮也不像之前一样寒酸了。
在辛禾的印象里,高中的沈确阴郁,冷漠,孤独,瘦弱,浑身像是一只竖起身上所有刺的刺猬,然而现在的他完全看不到之前的影子。
现在的他浑身散发着一种淡漠,唯我独尊,老爹我就是这么牛的气质。
尤其在路灯下的那双桃花眼也比之前更加好看,也更加让人心动。
即使两人多年没见,沈确还是第一眼就看出了面前这个人在逞强欢笑。
就这个尬笑的表情他可是熟悉极了,就跟她当年看到沈嘉安星星眼讨好他时一样,简直就是如出一辙。
果然,即使多年不见,面前的这个笑依旧一如既往的让人讨厌,喜欢不起来。
沈确眼神一暗,看出了她的死鸭子嘴硬,有些撒气坏心眼地抬手又再次压低了她的帽檐。
“别笑了,很丑,本来不好看的脸现在更难看了,活脱脱的就像抹了死人粉一样白。”
随后,用脚踢了踢脚边灰扑扑的拖鞋,“呐,今天好心泛滥,积攒一下功德,充当一下拖鞋侠,给某个落荒而逃的人专程送拖鞋。”说完,从裤兜里伸出手指,有些嫌弃地指了指地上灰扑扑的拖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