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章 我与二五仔不共戴天!(第2页)

    【姓名:林祥】
 


    【骨骼强度:12】
 


    【肌肉活性:10】
 


    【脑力运算:12】
 


    刚刚他就经历过了。
 


    即便拥有大师级的技能,但身体素质跟不上,身体不够想法快,最后也是白搭。
 


    最重要的是拳头,硬碰硬也不够硬,反馈回来的痛楚和伤势影响到了自己的反应速度和二次进攻。
 


    不然在今晚警察到来之前,他就真的能打倒十个了。
 


    做完这一切,林祥握了一下拳头,身体的变化还没有感受到,疲惫感倒是如潮水般涌了上来。
 


    打了个哈欠,就把外套往头上一盖。
 


    睡觉!
 


    “喂,醒醒,起身做事了!”
 


    林祥感觉自己刚闭上眼,莫名其妙的声音就突然冒了出来。
 


    下一秒,他头上的皮衣就被扯掉了。
 


    “天都亮了,还睡?”
 


    阳光刺眼,林祥眯着眼睛才把长毛辨认出来。
 


    “长毛哥,我才刚睡下,这么早就要上班了?”
 


    “上班?”长毛好笑地摇了摇头,他还是第一次见古惑仔把混帮派当作上班的。
 


    “现在已经十点了,大d哥有事要找我们,你还有心情睡?”
 


    听到是大d的事情,林祥也没法继续赖,起来洗把脸,顺便把脸上的痂洗掉,露出一条条粉嫩的伤痕。
 


    年轻就是好,恢复力都这么强!
 


    “什么事要这么早啊?”
 


    “去到那里你就知道了。”
 


    坐上长毛的车,林祥揉了揉脑袋,躺在椅子上才舒服了一点。
 


    不知道为什么,他感觉自己昨晚好像做了个梦,但又没有任何关于梦的记忆。
 


    导致自己睡得不踏实,现在还是昏昏沉沉,一副缺觉的样子。
 


    开着车,长毛也不忘自己的任务。
 


    “祥仔,你以前做什么的?”
 


    “我是粤省人,很小的时候跟老爸老妈来港岛的,五年前他们过世,我就一个人在街头找工作养自己。”
 


    这是实话,只不过前身五年前进入的警校,过两年才被选中当卧底,来到街头混。
 


    一开始他真的就只是随便混混,甚至都不算混混,只是一边给上司提供线报,一边打散工找机会。
 


    很多普通人就是这么糊里糊涂加入帮会的,林祥作为卧底,肯定也是要走流程才稳妥。
 


    只是没想到这一找,就找了三年,前几天才因为大d缺人手,糊里糊涂混入了和联胜这种大帮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