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874章(第3页)

 “这种义务就是你们必须好好的工作,你们必须把本职工作完成,把本职工作完成之后、再能去做其他的事儿。这是你们的责任。如果任何的干部一到这个单位、就昏天黑地想走、什么也不管不顾,这对整个社会来说是有消极影响的!当初选择来这的时候,就应该已经知道这个岗位的工作内容、和所需要面对的什么?所以来了后就必须如约定那般。当然,面对个别领导干部的一些无理要求?你们可以拒绝,当然可以拒绝了!但面对你们工作本职内容,你们应该完成。”